投资120万获永居?华人男子被判欺骗中国留学生

新州地方法院法庭裁定,一名男子误导一名寻求获得澳洲PR的中国留学生,令对方同意支付120万元购买澳洲最大的玉矿的股份。

Visa to Australia concept with VISA Text near passport cover and Australian flag, hammer on white wooden background top view with copy space

Australia lifts Section 48 bar for onshore visa applicants Source: Getty Images/Aaftab Sheikh

2017年3月,中国留学生Haolin Li(译音姓李)介绍父亲与资源公司GWM Resources董事De Hong Yu(译音姓余)认识,并在悉尼共进晚餐。

案件上月在法庭聆讯时获悉,李留学生的父亲当时向余董事说:“我儿子目前正在这里的大学进修,并且有意在澳洲获得永久居留权。”

据每日电讯报The Daily Telegrah报道,法庭获悉,5个月后李留学生到余董事的在悉尼北区Thornleigh办公室,当时余董事说:“我公司拥有澳洲最大的玉矿,并于2014年开始玉矿勘探。现在,我正寻求进行首次公开招股,并已将公司在澳洲公开上市。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需要投资资金。”

李留学生询问时,余董事再次表示公司拥有玉矿,并表示投资他的公司“可以帮助取得永久居留权”。

李留学生询问投资金额时,余董事回应,他的公司“价值1,500万元”,并要求对方投资“10%的股份”,原本应付150万元,但可以给予对方优惠价120万元。

在被问及投资是否安全,余董事表示,公司一旦上市,前景将十分光明,投资会获得丰厚的回报。

李留学生也问到:“获得永久居留权需要多长时间?你会帮我吗?”

余董事回应大约需要6个月,并表示可以提供帮助,“可以很快获得永久居留权,同时可以赚钱”。

一个月后余董事要求收取订金15万元,李留学生从母亲的户口转账至GWM Resources。此后不久,又转移了184,662.90元。

2017年10月,李留学生的家族朋友建议检查GWM Resources是否在澳洲拥有玉矿。他找到一篇文章,法庭解释是可以“对第二被告在签署投资协议时实际上是否在澳洲拥有任何玉矿,产生怀疑”。

之后李留学生没有再付款,并在同年12月前往Thornleigh办公室,向余董事表示,对方提供的信息不正确,要求退还全部付款、取消协议。

不过之后李留学生没有收到退款,他的家人上个月上告法庭,指余董事的行为是误导及欺骗,违反澳洲消费者法例,要求退还334,692.90元,并要附带55,240元利息。

每日电讯报引述余董事在本周表示,事件纯属“误会”,他表示感到难过,又说:“这将是澳洲唯一的玉矿,而且会非常成功。众所周知华人都喜欢玉器。”

他又表示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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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9 April 2021 4:40pm
By Wyee Y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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