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否決 18C 修訂案

參議院否決執政兩黨聯盟提出的《反種族歧視法》18C 修訂草案。

Penny Wong replies to George Brandis's statement to the Senate

Penny Wong replies to George Brandis's statement to the Senate Source: AAP

參議院否決執政兩黨聯盟提出的《反種族歧視法》18C 修訂草案。

經過馬拉松式的辯論後,聯邦工黨、綠黨、多個少數黨和獨立議員反對修改該 18C 部分字眼。兩黨聯盟提出用「滋擾、恐嚇」取代法律原文的「冒犯、侮辱和羞辱」,並引入「合理測試」程序。

支持者批評原有法律被濫用,導致國家不能就重要的政策展開討論。

反對者反指另一條款 18D 已闡明「基於事實」和「出於公眾利益」並不違法,擔心修改法例會損害社會凝聚和包容。

工黨參議員辛格表示,民意非常清楚:「在 1400 名選民的民調當中,78% 國民認為基於種族冒犯、侮辱和羞辱他人是不合法行為,這批人當中有 76% 傾向投票給兩黨聯盟,也即是兩黨聯盟的選民。」

聯邦工黨領袖索頓稱,工黨在反歧視上立場清晰,不會改變。

律政部長布蘭迪斯對法案被否決表示失望,指政府仍會按照計劃,引入草案修改人權委員會的運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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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31 March 2017 11:23pm
Updated 1 April 2017 12:0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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