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銀行縱火】影片曝光被告判監 11 年

造成四人被嚴重燒傷的墨爾本 Springvale 銀行縱火案,被告被判監 11 年。

CCTV of the moment a man set fire to Springvale Commonwealth Bank in 2016, seriously injuring four.

CCTV of the moment a man set fire to Springvale Commonwealth Bank in 2016, seriously injuring four. (ABC News) Source: ABC Australia

造成四人被嚴重燒傷的墨爾本 Springvale 銀行縱火案,被告被判監 11 年。

24 歲來自緬甸的被告伊士蘭 (Nur Islam) 承認 16 項控罪,包括縱火和魯莽傷人。

事發在 2016 年 11 月聯邦銀行 Springvale 分行,從 (注意:片段或引起不安) 看到,被告衝入銀行門口就倒下易燃液體,然後用打火機點火。

當時銀行有 39 名顧客和職員,包括婦女、兒童和仍在手推車上的嬰兒。

法官斥被告行為令人作嘔

法官判案時稱,被告的行為令人震驚和作嘔,造成恐慌和危險,不能用常理度之。

法官判監 11 年,當中 7 年不准假釋。

案情指,被告因銀行卡問題無法提款,令他深受困擾。伊士蘭承認全部控罪,包括 1 宗縱火、4 宗魯莽導致他人嚴重受傷、11 宗魯莽導致他人受傷。

燒人燒自己

伊士蘭點火時連帶自己一同被燒傷,身體有六成皮膚燒傷,留院四個半月。

控方提交 12 名受害人陳述,其中一人臉部被燒傷,現在不敢照鏡;一些人則受驚,引發失眠和自殺傾向。

法庭獲悉,伊士蘭當天早上因未能提取款項,銀行有 3 名職員協助他重新設定銀行卡,最終經人手助他取得銀行戶口全部現金 442 元。

之後伊士蘭在街上遊蕩,拿了一個塑膠容器,到油站買了 11 公升汽油,當時油站職員以容器不當為由,制止他買更多汽油。

來自緬甸尋求庇護

伊士蘭兩度離開緬甸,2013 年抵達澳洲聖誕島尋求庇護,理由是他本人信仰伊斯蘭教,在信奉佛教的緬甸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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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 March 2019 5:22pm
Updated 1 March 2019 5:3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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