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戰士Danny Lim涉違法或被重罰】律師:「紙牌當衫」非合理抗辯理由

著名雪梨街頭人物 Danny Lim QVB遭警察暴力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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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掛著宣傳紙牌在雪梨各處遊行的前Strathfield市議員Danny Lim在競逐新州上議院席位期間,被指涉嫌違反選舉法,可能會招致高額罰款或監禁。


Danny早前收到新州選舉委員會的電話,指他掛在身上用作宣傳的材料由於沒有印上名字及地址而可能違法。

但Danny就指如他真的被罰,在缺乏資金的情況下只能選擇坐監,更強調自己一直將宣傳紙牌視如自己的衣服。

雖然選舉法亦列明衣服上的選舉材料可獲豁免不用列明名字及地址,但為何Danny「紙牌當衫」的說法又難以作為合理的抗辯理由?

法律上對選舉宣傳的材料及內容是否有清楚的明文規定?

梁焱剛請到新州律師陶建文,為大家詳細講下關於選舉宣傳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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